
为严厉打击涉肉制品领域违法犯罪行为,守护群众"舌尖上的安全",临武县公安局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假劣肉制品违法犯罪线索,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一、线索征集范围
(一)养殖屠宰环节:非法收购、贩卖病死畜禽;私屠滥宰过程中注水注药;养殖场(户)使用"瘦肉精"等在畜禽养殖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的违法行为。
(二)生产制作环节:使用病死畜禽肉、过期肉、回收肉作为原料加工食品;使用鸡肉、鸭肉等冒充牛羊肉;超范围、超限量使用添加剂(色素、香精)制作假劣制品的违法行为。
(三)冷冻存储运输环节:非法储存、贩卖无合法来源、无检疫合格证明的冷冻肉品;更换包装、涂改生产日期销售过期冻品的违法行为。
(四)市场流通环节:销售病死畜禽肉、注水肉;通过电商平台、直播带货销售"三无"肉制品;向学校、养老机构、工地食堂供应劣质肉品的违法行为。
(五)监管及其他环节:伪造、冒用畜禽产品检疫合格证明。检疫标志等相关票证;未按规定对病死畜禽进行无害化处理、或者销售、随意丢弃病死畜禽;以及其他涉及假劣肉制品的违法犯罪行为。
二、举报方式
(一)电话举报:110、0735-6324350
(二)现场举报:前往临武县森林公安局或者辖区内任意派出所现场反映线索
(三)信件举报:临武县森林公安局(邮寄地址:湖南省郴州市临武县舜峰镇东云路405号,邮编:424300)
三、举报须知
(一)举报人线索尽可能详尽,包括被举报人姓名(绰号)、住址、主要违法事实、证据等,以便进一步调查核查。
(二)举报人应如实提供线索,对其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,不得虚构或者夸大事实,不得捏造事实诬陷他人,对恶意举报、诬告陷害的,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。
(三)经查证举报属实的,将按照《湖南省举报有组织犯罪线索奖励实施办法》相关规定予以奖励。
(四)公安机关对举报人信息、举报内容等情况严格保密,并保障举报人的安全;凡对举报人、控告人进行打击报复的,一经查实,将依法从重惩处。
临武县公安局
2026年5月26日
责编:龙潮辉
来源:临武县公安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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